转发研究生院《关于组织评选2011届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和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》
发布时间:
2011-03-28
阅读量:
338

  外国语学院各毕业研究生:

    根据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评选2011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》(黔教办学[2011]51号)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1届省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名额
评选范围为2011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;评选名额为110名,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50名,校级优秀毕业生60名,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应从候选人中择优产生,并满足以下评选条件:
1、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。
2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道德品行优良,文明行为好,模范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。
3、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基础知识扎实,专业成绩突出,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体质、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,达到《国家体育锻炼标准》优秀等级。
4、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,社会实践、科技创新及其他公益活动,努力做好社会工作。热爱劳动,关心集体,团结、帮助同学,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。
5、一般应在校级以上“三好”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中选拔,并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条件。
(二)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:
按照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》(见附件2)执行;对于已经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的研究生,不再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。
三、评选程序
1、个人申请或推荐: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填写《二〇一一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》(一式二份、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)、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》(一式二份、参加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),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科,校研究生会成员可直接交至研究生院管理科。
2、初审:
各培养单位在参照研究生导师和班级(党支部)的意见,结合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评选出本单位推荐人选,并张榜公示。
3、上报:
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各单位于2011年4月1日前,将审批表、公示文件及相关材料送研究生院管理科。
4、校级审定及公示: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统一审核后确定学校推荐人选,在全校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及省教育厅审批。
四、评选要求
(一)评选优秀毕业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,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宣传,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;
(二)各培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上报有关材料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;
(三)所有审批表必须A4纸双面打印,认真如实填写,照片统一使用一寸彩照。
五、奖励
经公示合格、审核批准的优秀毕业研究生,学校将授予相应称号,并颁发证书和奖品;对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和违反校规校纪者,学校将收回荣誉证书,取消其荣誉称号。
六、联系方式:
研究生工作部管理科:康莉 余阳 3621092
附件:
      1、《2011届省级、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》
2、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定办法》
          3、《二○一一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审批表》
4、《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》
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
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研究生院

9001jcc金沙以诚为本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科

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